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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煙草行業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復核工作的通知
行業各直屬單位,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: 為完善行業特有職業(崗位)技能鑒定工作和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制度,推動高技能人才繼續教育,持續提升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水平,結合行業鑒定工作實際,經研究,決定對行業三級以上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(以下簡稱證書)開展復核工作?,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復核范圍 凡持有煙草行業三級以上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、仍從事本職業(崗位)工作的人員,獲證或通過證書復核已滿5年者需參加證書復核。 二、復核管理 一至二級證書復核由國家煙草專賣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(以下簡稱國家局鑒定中心)負責;三級證書復核由行業特有職業(工種)職業技能鑒定站(以下簡稱鑒定站)負責。 三、復核內容 (一)持證人員5年間的工作業績。 (二)本職業(崗位)從業人員應掌握的法律法規、行業政策、職業道德、技術信息等方面基本知識。 (三)本職業(崗位)從業人員從事本職工作應掌握的新理論、新知識、新技術、新方法等專業知識。 四、復核程序 (一)一至二級證書復核程序。 1. 各鑒定站按照復核工作要求,于每年1月31日前將當年本單位應參加復核人員名單報國家局鑒定中心,國家局鑒定中心統一安排復核批次后,委托國家局、總公司直屬培訓機構組織培訓。 2. 國家局、總公司直屬培訓機構按照復核工作要求,研究制訂相關職業(崗位)證書復核方案,在開展復核前45個工作日向國家局鑒定中心提交方案,經審核通過后,方可組織開展培訓。 3. 培訓結束后,由國家局鑒定中心組織復核考試。 4. 對于復核成績合格的人員,由國家局鑒定中心在其證書復核記錄頁(或備注頁)蓋章確認。 5. 國家局鑒定中心于每年12月在行業網站公布證書復核結果。 (二)三級證書復核程序。 1. 各考點按照復核工作要求,于每年1月31前將當年本單位應參加復核人員名單報鑒定站,鑒定站統一安排復核批次,委托相關培訓機構組織培訓。 2. 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復核工作要求,研究制訂相關職業(崗位)證書復核方案,在開展復核前45個工作日向所在鑒定站提交方案,經審核通過后,方可組織開展復核培訓。 3. 培訓結束后,由鑒定站負責組織復核考試。 4. 對于復核成績合格的人員,由鑒定站在其證書復核記錄頁(或備注頁)蓋章確認。 5. 各鑒定站于每年6月和11月向國家局鑒定中心報送下列材料(紙質材料及電子版)。 (1)《煙草行業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復核情況報告》(一份)。 (2)《煙草行業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復核結果匯總表》(一式三份)。 6. 上報材料審核無誤后,國家局鑒定中心于每年12月在行業網站公布證書復核結果。 五、相關要求 (一)屬于參加復核范圍的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復核,初次復核未通過者,允許補考一次。 (二)未參加復核或復核未通過者,需重新參加鑒定取得相應等級證書。 (三)由于單位原因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參加復核的,以單位名義作出說明,可申請延期復核,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兩年。 (四)獲得“中華技能大獎”、“全國技術能手”、“煙草行業技術能手”和省級煙草技術能手等榮譽稱號但沒有破格晉級的持證人員,可從獲獎之日起滿五年后再參加復核。 (五)今年的證書復核工作自5月1日起實施。 附件:煙草行業特有職業資格(崗位等級)證書復核結果匯總表 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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